- 索引号:1137010000418859XL/2023-00698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组配分类:常务会议议题解读
- 发布日期:2023-07-15成文日期:2023-07-15
- 标题:议题解读:关于《济南市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起草情况的汇报
一、议题背景
《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济南市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和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济政字〔2019〕73号)已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亟需研究制定新一轮服务业支持政策。
二、议题目的
通过政策扶持和服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全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三、议题内容
《若干政策》分为四部分共14条政策。
第一部分是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共包含4条措施。第一、二条是商贸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上规入库奖励,对新增并连续两年入库纳统的企业,每户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第二年营收增速超过20%的服务业入库企业,再给予5万元奖励。第三条是企业贡献奖励,对部分重点行业中营收排名前10且增速超过行业平均增速的企业,给予企业和相关负责人各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四是商业综合体奖励,商业综合体内每新增一个纳统的限上批零住餐企业,给予商业综合体运营管理单位3万元奖励。
第二部分是推进载体平台建设,共包含3条措施。一是服务业集聚区,对新获批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二是广告业园区,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广告产业园区,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三是服务业创新中心,对新获批的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三部分是促进业态模式创新发展,共包含3条措施。一是探索融合发展新路径,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区域(企业),给予20-100万元的资金奖励。二是培育新型消费业态,探索推行“泉城绿碳”积分机制,促进绿色消费。三是创新用工服务模式,支持企业间开展共享用工,把企业间共享用工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
第四部分是完善支撑保障体系,共包含4条措施。分别在加大金融支持、增加土地供应、引导行业自律、强化政策落实等4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四、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
会议听取了关于《济南市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拓展发展路径,发挥政策效力,确保各项政策真正落地、取得实效,进一步提升服务业发展规模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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