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3-00802 组配分类: 领导干部解读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3-07-21
- 标题: 领导干部解读《关于印发济南市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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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背景介绍:杨兴才,现任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局级领导干部,分管办公室(政务公开)、服务业处、利用外资与境外投资处、评估督导处、市服务业发展中心。
2023年7月20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济南市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局级领导干部杨兴才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问:请问近年来济南市服务业发展取得了怎样的成绩?
杨兴才:近年来,济南市高度重视服务业发展,在推进服务业发展方面作了很多努力,2019年市政府出台了《济南市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和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政策实施以来累计落实奖励资金3.7亿元,获利企业近7000家,全市规上服务业企业达到2285家、限上批零住餐企业5799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十四五”期间济南市服务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产业能级显著提升。2022年,济南市服务业呈现快速增长势头,全市实现服务业增加值7426.7亿元,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1.7%,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持续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势头强劲,2022年,全市实现现代服务业增加值4492.3亿元,占服务业比重达到60.4%。高技术服务业带动作用增强,2022年,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分别增长32.1%、15.5%。
二是发展亮点不断涌现。“科创济南”建设成效显著,齐鲁科创大走廊发展框架初步形成,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转化前沿产业技术成果200余项,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连续两年居全省第一。物流枢纽地位持续增强,获批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和首批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软件名城建设提档升级,获评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和创新发展试验区。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加快建设,入选“全国夜间经济十佳城市”和“东亚文化之都”。医疗康养、高端商务等特色产业优势凸显,“康养济南”建设加速推进。
三是市场主体蓬勃发展。实施个转企、企转规、规转上“三转”工程,2021-2022年,全市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819家,新增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2273家,新增上市企业11家。截至2023年6月底,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达到2285家,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达到5799家,上市企业达到58家;全市认定的总部企业达到159家。累计培育省级技术先进型服务业企业21家。省商业集团等7家企业入选2022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
四是载体集聚持续发力。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中央商务区、 国际内陆港等重点发展板块加快建设。齐鲁软件园、济南国际创新设计产业园、中国济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等重点园区辐射能力不断增强。济南高新区成功获批建设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实现首期运行,绿地国际会展产业园 6 个展馆竣工。截至 2022年底,共获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8个、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20个,为服务业集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五是政策体系逐步健全。聚焦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出台促进平台经济、高端服务业发展的综合性指导意见,配套出台了促进科技服务业、现代物流业、人力资本服务业、医疗服务业、家政服务业、养老服务业等细分行业发展的意见,初步构建了以综合性意见为指导、各细分行业意见为补充的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体系。制定了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扶持政策,构建起从初创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到总部企业的全生命周期梯次培育体系,为我市服务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和保障。
问:本次政策出台的出发点是什么?新一轮政策主要有哪些措施进行了修改?
杨兴才:《若干政策》起草时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突出政策连续性,对过去行之有效的做法继续坚持,继续实施新增纳统奖励、推进载体建设、保障土地供应等措施。二是突出重点领域,鉴于服务业点多面广、行业禀赋各异、发展规律各有特点,且各部门围绕细分行业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本政策不求面面俱到,以面向市场主体为主,兼顾各细分行业政策空白点进行查缺补漏。三是突出目标导向,加大对企业新增纳统、成长壮大的扶持力度,培育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强化对全市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四是突出生态构建,支持产业园区、创新平台等载体建设,培育融合发展、新型消费、共享用工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服务业企业集聚发展、创新发展,激发经济发展新动能。
同时,结合市场主体需求和我市发展实际,新的政策措施中对以下四条作了延续优化。
一是新增纳统奖励。与原政策相比,对纳统企业奖励进一步提高,将新增的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业企业奖励资金由5万元提高至10万元;同时将原来的纳统次年落实奖励,修改为连续两年达规才可获得奖励,以鼓励企业保持经营稳定性。
二是商业综合体奖励。与原政策相比,将根据商业综合体纳统营业(销售)收入额进行奖励,优化为根据新增限上批零住餐企业数量进行奖励,以引导综合体内入驻商户注册为法人单位,更好体现发展水平。
三是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奖励。与原政策相比,将原来鼓励政府平台打造服务业集聚区,扩大至对所有的服务业集聚区进行奖励,以进一步提高社会资本参与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积极性。
四是服务业创新中心奖励。与原政策相比,由过去对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所在区县政府进行奖励,优化为对服务业创新中心运营主体进行奖励,以鼓励各类服务业企业加大创新研发投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市发展改革委将全面做好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辅导,扩大政策知晓面,让企业知道政策、了解政策、熟悉政策、享受政策。在落实政策过程中,积极探索更加精简、高效、便捷的服务模式,在保证规范的前提下,进一步减少环节、压缩时间,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切实解决企业需求。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具体联系人:郭学亮
咨询电话:0531-51707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