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最高资助千万元
发布日期:2023-07-26 09:11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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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济南市委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工业强市的实施意见》《济南市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实施“工赋泉城”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近日,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台《〈济南市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实施“工赋泉城”行动计划(20232025年)〉奖补政策实施细则(暂行)》。

本细则所涉及奖补资金是指工业强市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项用于支持全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推动“智造济南”建设的资金。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奖补标准有8项内容,分别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对获评“千兆城市示范区”的区县,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双千兆”应用创新示范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5G全连接工厂建设方面,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5G全连接工厂,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标识解析体系建设方面,对商业模式清晰,且标识解析注册量、标识解析量等指标综合排名前3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应用标杆项目,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工业互联网示范应用方面,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项目,按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30%予以资助,最高资助10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工业互联网园区建设方面,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工业互联网园区,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面,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含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应用创新推广体验中心),根据建设成效分别按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30%、20%予以资助,最高资助1000万元、500万元;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方面,按照每个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项目最高资助5万元的标准,依据实施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对服务商予以资助。此外就是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需要支持的事项。

项目采用资金奖补方式给予扶持,奖补资金采取市、区(县)1:1共同承担的形式给予支持。每年支持总额以年度财政预算数为限,同一事项不重复享受政策。

申报主体是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电信运营商(含分支机构)。申报主体是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项目实施地在本市范围内。

申报单位信用良好,被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对象不得申报。

获得工业互联网相关项目奖补资金的单位应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等行为,停止申报单位奖补资金申报资格,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编辑:吴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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