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中心城区执行新版基准地价
发布日期:2023-08-12 08:01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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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印发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确定调整我市中心城区及市区部分街道(建制镇)驻地国有土地基准地价。

根据该通知,中心城区基准地价调整范围为,东边界沿321省道向东,向南沿济南高新区代管行政村界、济高高速公路、历城区与章丘区行政界;南边界沿鸡山村、马头山村、庄科村、史家峪村、东彩石村、西彩石村行政界线,向西沿绕城高速公路南环线至港沟立交,沿二环南高架路至扳倒井立交,向南沿二环东高架路、小岭村、兴隆二村、兴隆三村、花山峪村、大涧沟东村行政界线至南绕城高速公路,沿南绕城高速公路向西至市中立交,沿魏家村、刘家林村、罗而村以及市中区与长清区行政界线至崮云湖水库,向西沿山脊线、山峪村、东苏村、西苏村、水鸣庄、南关村、北门里、刘庄村行政界线至平孝路;西边界沿平孝路向北至玉符河,沿睦里庄村行政界线至津浦铁路,沿津浦铁路向北直至黄河;北边界沿京沪高铁向北至绕城高速公路,沿绕城高速公路向东至石济客专,沿石济客专向南至桑梓店街道行政界线,向东沿黄河至321省道。

市区10个街道(建制镇)驻地基准地价一并调整,涉及南部山区仲宫街道(含锦绣川办事处)、柳埠街道、西营街道,长清区归德街道、五峰山街道、万德街道、张夏街道、孝里街道、马山镇、双泉镇。

该通知公布了中心城区国有土地级别基准地价标准和区片基准地价标准,以及市区10个街道(建制镇)驻地国有土地级别基准地价标准。其中,中心城区国有商服用地Ⅰ级地基准地价为11282元/平方米,住宅用地Ⅰ级地基准地价为14264元/平方米,工矿仓储用地Ⅰ级地基准地价为2202元/平方米。

根据该通知,本基准地价标准自2023年8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2020年10月8日印发的《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中心城区及市区部分建制镇(街道)驻地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济政发〔2020〕12号)同时废止。

编辑:张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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