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快职能转变,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全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冯毅表示。
强化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着力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以信息披露、行业自律、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为重点,扎实开展行业年审和分类评级工作。严格执行部门权责清单与部门公共服务事项,全力承接好地方金融组织部分省级行政权力委托下放,在保障依法合规、安全发展的前提下,通过有效监管推动地方金融组织长期持续发展。利用省金融综合服务信息平台,推动正常经营公司入平台、强监管,强化对地方金融组织运行数据的监测预警和分析预测。
严格文件制发合法性审查。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则》等文件精神,根据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流程,进一步健全完善专门处室主管、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把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落到实处。根据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并及时将清理结果上报相关部门。扎实开展合法性审核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将合法性审核及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局机关文件制发流程,确保出台的文件符合法律规定及公平竞争制度。
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行政权力事项上网运行,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提高行政监督有效性。为进一步规范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优化金融领域法治环境,完善出台或优化《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和行政执法责任确认》《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行政处罚操作指引》《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等相关文件规定,建立起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清单、计划、指南,动态维护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开展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依法依规采取监管措施。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地方金融领域执法的监督检查,严肃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
持续加强防非普法宣传。在各区县建立非法集资防控处置专班,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丰富行政处置手段,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监测预警、风险处置等方面持续发力。全面推行“0531”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法(其中“0”表示坚持合“零”为整、凝聚部门合力;“5”表示畅通“五”条线索发现渠道,及时摸排找隐患;“3”表示把握“三”个环节,稳妥处置防风险;“1”表示聚焦“立足部门职能聚力化解风险”的工作目标,依法履职提效能),积极开展“无非法集资社区”创建活动,织密上下联动防控网络。深入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进社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防范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电影放映月”等活动。参与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0531”工作法先进经验被国家处非联办刊文推广。泉城金融卫士志愿者宣传团“泉城阿姨”普法宣传工作多次被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下一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为全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编辑:吴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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