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差额调整18日启动
发布日期:2023-09-16 09:07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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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从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获悉,我市2023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差额调整工作将于9月18日启动,对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进行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补退,并于12月31日前完成。

单位1—7月为职工申报的缴费工资低于4378元、高于21207元的,社保部门批量自动生成缴费基数调整补退差额。9月还未完成应收核定的单位,补退差额在9月的应收核定缴费额中予以冲抵。9月已经完成应收核定的单位,补退差额在10月的应收核定缴费额中予以冲抵。2023年17月为职工申报的缴费工资在4378元和21207元之间的,不作调整。差额部分退费业务均由原缴费单位代办退费。

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原2023年度已按6633元基数缴纳的月份,应按照新公布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7069元进行调整补缴。社保部门统一批量生成补缴差额。补缴差额随单位9月的应收核定社保费一起缴纳。9月已完成应收核定的单位,补缴差额随10月的应收核定社保费一起缴纳。2023年17月,灵活就业人员已缴费且缴费基数低于4242元的,于9月18日后,通过税务部门补缴调整缴费基数差额。

编辑:吴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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