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产业新体系,深入实施服务业补短提升十大行动——日前,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升服务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和拉动作用。
加快实施济南软件名城提档升级三年行动
根据该《意见》,到2025年年底,全省服务业增加值三年年均增长5.5%以上,达到5.5万亿元左右。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数量每年增加1000家以上,总量超过1.5万家。培育形成现代服务业重点骨干企业1000家、领军企业300家、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200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120个。
山东将巩固提升现代物流、现代金融、商贸流通、软件服务、工业互联网、商务服务六大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优势。
其中,加快推进高速公路、通用机场、港口等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完善联运枢纽网络。培育企业加快上市,高标准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扩大智享家居消费,加快发展新型智能终端、虚拟现实、数字家庭等消费新业态。加快实施传统商圈、便民生活圈改造提升,集中支持消费体验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打造电商平台生态,推动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建设电商平台,建设一批直播电商生态圈。
实施软件骨干企业培育工程,面向重点领域和重大需求,加快建设100家以上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高标准认定1000个左右省级首版次高端软件。强化载体、园区建设,集中培强5家省级软件名园,吸引骨干软件企业、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向优势园区集聚。强化中心城市引领作用,加快实施济南软件名城提档升级三年行动、青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数智强链”专项行动,带动全省软件业务收入年均增速达到10%以上。实施工业互联网平台培优工程,到2025年累计打造300个以上深耕行业的省级平台。
加快推进济青淄3大生态环保产业集群建设
山东将促进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医养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服务五大生活性服务业提档扩容。
其中,培育20家以上文化创意、精品旅游领军企业,100家文旅领航型企业,打造一批标志性、引领性强的文旅项目,实施300个以上重大文旅项目,形成25个以上“雁阵形”文旅产业集群。推动中医药与健康产业深度融合,加强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建设,形成一批数字健康场景应用。健全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公办机构入住轮候等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增加一定数量的护理型床位和家庭养老床位,加快推进适老化改造和养老食堂建设。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创建活动,培育20个以上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县(市、区)。
补齐六大新兴服务业发展短板,山东将在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科技服务、生态环保、检验检测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上发力。
其中,建设80个以上省级新型数据中心,赋能企业数字转型1万家以上。大力发展人工智能产品,统筹建设一批人工智能重大创新平台,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重点领域突破发展。建设一批省级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山东好成果”重大科技成果,建设山东科技大市场,打造“共享实验室”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推进专利开放许可试点,鼓励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实施专利免费或低成本开放许可,降低专利技术获取门槛。
培育壮大生态环保产业,加快推进济南、青岛、淄博3大生态环保产业集群建设,力争尽快形成经济效益显著、产业链完备、上下游配套的生态环保产业集群;打造10个定位清晰、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充分发挥龙头骨干企业带动作用,引导中小企业围绕其上下游产业链进行集聚整合、“雁阵形”发展。搭建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质检中心。
发挥济青烟集群集聚发展引领作用
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山东将深入实施产业深度融合、数字赋能增效、集群集聚发展、企业矩阵培育、招商引资、消费引领扩容、品牌标准升级、改革创新、开放合作拓展、人才引领等服务业补短提升十大行动。
其中,实施集群集聚发展行动,发挥济青烟引领作用,支持济南打造全国重要的区域性经济中心、物流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支持青岛打造东部沿海重要的创新中心、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支持烟台培育新型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支持各市立足主导产业,推动服务业扩容提质,提升区域服务业特色优势和产业竞争力。实施服务业发展正向激励政策,奖励服务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提高幅度前五名的市,奖励资金由各市统筹用于服务业转型升级和重点项目建设。着力打造120个规模优势突出、品牌效应明显、产业特色鲜明的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择优对集聚区内的公共服务平台等建设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建立1000家重点服务业企业培育名录,“一对一”开展遍访服务,打造300家具有行业引领力、核心竞争力的行业领军企业。培育形成100家创新带动能力突出、引领作用明显的生产性服务业领军骨干企业。重点支持200家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发展,对已认定的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进行评估,创新成效明显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进一步提升城市消费能级,积极打造高品质步行街和智慧商圈。
山东将设立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充分发挥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作用,对服务业重点企业、项目、平台载体和服务业发展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进行支持。在符合规划前提下,经批准利用现有房屋和土地兴办生产性服务业的,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为期5年的过渡期政策,鼓励采用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等方式支持服务业发展。
编辑:吴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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