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4-01440 组配分类: 常务会议议题解读
  • 成文日期: 2024-10-14 发布日期: 2024-10-14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 标题: 议题解读:《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起草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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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解读:《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起草情况的汇报
信息来源: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一、议题事项

《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起草情况的汇报。

二、议题背景

2021年1月25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21〕3号)。目前原《实施意见》部分条款需根据上级政策规定要求及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变化进行修改。

三、议题目的

加快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促进建筑行业新旧动能转换。

四、议题依据

《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20年修订)、《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23号)、《山东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鲁建房〔2017〕1号)、《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的意见》(鲁建节科字〔2022〕5号)等。

五、议题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支持政策、保障措施四个部分,明确细化了我市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任务,提出了支持政策措施。

一是以加快绿色建筑关键技术研发应用,推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成果转化为总体要求,推进城乡绿色建筑全面发展。

二是明确了推广绿色建筑、提升建筑绿色性能、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提高建筑节能水平、推广绿色建材和绿色施工、打造绿色建筑产业集群六项具体目标任务。

三是明确了税收优惠、建筑容积率、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绿色建筑资金支持、绿色金融重点支持、信贷支持等十二项相关支持政策,继续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四是明确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的内容:鼓励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利用建筑废弃物为原料生产再生建筑材料,逐步提高在可使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产品部位利用比例。市级及以下财政性资金占主导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产品。建筑的基础垫层、围墙、管井、管沟、挡土坡等部位,鼓励使用再生建筑材料。建筑工程范围内的道路、地面停车场等应当优先使用透水性再生建筑材料。

五是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过程监管、加大宣传力度三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压实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确保绿色建筑相关技术全部按要求实施。

六、下一步计划

一是严格落实建筑节能标准和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引导绿色低碳、健康宜居的高品质建筑建设,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规模化发展。二是加大装配式建筑工程应用、推动示范项目建设。三是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工程应用。四是积极推进近零能耗、超低能耗建筑示范试点建设。

七、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

会议原则同意《实施意见》,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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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田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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