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4-01592 组配分类: 专家解读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4-10-18
  • 标题: 专家解读《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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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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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介绍:房涛,博士,山东建筑大学研究员,硕士生导师,山东省绿色建筑协同创新中心学研部主任,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主要从事绿色建筑技术与设计、低碳住区规划与设计等相关领域研究工作。兼任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青年委员,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太阳能建筑专业委员会委员,山东土木建筑学会理事,济南土木建筑学会理事,山东省绿色建筑标识专家库专家,济南市绿色建筑专家库专家。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发 〔2024〕 14号,以下简称《意见》)2024年10月17日印发,原2021年1月25日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21〕3号以下简称原《实施意见》)同时废止。

《意见》的修编既是坚决落实《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省政府令第323号)等规定的工作延续,又是施行政策对现阶段上位法规要求及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变化的合法合规性修订。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既是契合国家战略,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有效手段,同时也是建筑行业技术创新、科技竞争力提升的有力举措,更是满足人们对于健康舒适、高品质生活追求的重要保障。

《意见》修订后,着力于绿色建筑领域全面发展,重点任务环环相扣,包括:积极推动绿色建筑普及,精准锚定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目标,明确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的星级适配标准;大力提升建筑绿色效能,力促高星级节能建筑与创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全速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细化各类装配式结构形式的应用场景;深入挖掘建筑节能潜力,加速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深度融合;广泛倡导绿色建材与施工,聚力打造产业集群,延展产业链条。与之相配套的支持政策涵盖税收优惠、建筑容积率奖励、预售资金监管比例灵活调整以及绿色金融与信贷扶持等多维度举措。支持政策的实施一方面能够提高建设单位对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积极性,另一方面可降低因品质提升带来的投资成本增加,引导建筑行业走向良性、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意见》在修订过程中,严格遵循上位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规定,从根本上确保了内容的合法性与合规性。与此同时,此次修订深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每一项内容都进行了精心考量,充分彰显出高度的合理性。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在修订时着重提升了文件的可操作性,各项措施设计均紧密围绕实际工作展开,从而保证每一项规定在实际执行中都能有效落地。这一系列举措极大地增强了文件的实用性,为其在实际工作中的顺利推广和广泛应用筑牢了坚实根基。

《意见》的印发与实施,将进一步筑牢各方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工作中的主体责任。通过明确支持标准与技术指标,为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规范提供有力依据,有效保障项目质量的提升和效益的增加。这不仅有助于推动我市建设领域的技术创新步伐,更为我市建设项目朝着绿色高质量发展方向迈进提供了稳固而坚实的支撑力量,促使整个建设行业在绿色发展之路上行稳致远。


政策解读单位: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处室: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处

咨询电话:0531-5170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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