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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莱芜区全力推行公共资源交易“评定分离”模式
发布日期:2024-10-25 16:51 信息来源: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

为严格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落实招标人对招标评标定标过程及其结果的主体责任,济南市莱芜区在招投标领域积极探索推进“评定分离”模式改革,合理运用“评定分离”的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目前已有10余个项目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芜分中心以“评定分离”方式顺利完成。

一是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自身需求,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做出最佳选择,既充分发挥了评标委员会“专业顾问”的角色,又强化了招标人的主体责任。

二是强化招投标活动公平透明。通过明确“评定分离”的定义、原则、方法和流程,减少个人偏好的影响,促使招标人更加审慎决策,确保了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是强化招标投标项目质效。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综合考虑投标人的价格、技术、信誉等多维度因素,择优选择中标人,有利于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下一步,莱芜分中心将持续推进“评定分离”机制的完善实施,提升评定分离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依托电子开评标系统,以科技手段支撑“评定分离”全过程,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编辑:张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