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人名下车辆如何办理号牌互换
发布日期:2024-10-31 14:34:06 所属单位:市交警支队 浏览次数: 字体:【

所属类别:机动车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4号《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条: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机动车的号牌号码需要互换,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1.两辆机动车在同一辖区车辆管理所登记;

2.两辆机动车属于同一号牌种类;

3.两辆机动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供以下合法有效手续: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两辆机动车的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开车到场,若车辆无法到场的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车辆照片且携带2辆车的车牌现场审核。申请前,应当将两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且车辆状态正常没有抵押。

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以互换变更一次机动车号牌号码,互换后两车的号牌使用年限重新计算;但互换号牌后如需继承此车号牌,需使用且拥有本车一年以上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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