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亲属间赠予如何办理过户
发布日期:2024-10-31 14:33:36 所属单位:市交警支队 浏览次数: 字体:【

所属类别:机动车

答:

一、所需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4号《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九十条,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请提供以下合法有效手续: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凭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有效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联网的免予提交)。

备注: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户籍地以外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或者居住登记证明。已注册登记的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办理转让登记,免予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或者居住登记证明。

二、办理地址

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请到济南市二手车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车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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