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2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九条: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型牵引挂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在现居住地预约其他科目考试。申请变更考试地不得超过三次。申请人属于增加准驾车型变更考试地的,应当先办理转入换证到现居住地后再申请变更考试地。
一、所需材料
1.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申请人驾驶证原件(增加准驾车型变更考试地的需要)。
二、办理方式
1.初次申请驾驶证的申请人通过“爱山东”APP搜索“济南车管预约”,预约成功后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济南市车管所窗口或者各县车管所窗口,申请办理变更考试地业务。
2.增加准驾车型变更考试地的申请人通过“爱山东”APP搜索“济南车管预约”,预约成功后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驾驶证原件到济南市车管所窗口或者各县车管所窗口办理。
三、注意事项
1.变更考试地业务只能驾驶人本人现场办理;
2.变更考试地需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才能申请;
3.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由转入地和转出地预约考试次数累积计算,各科目总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注意:科目三中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无次数限制,但需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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