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种业振兴政策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等相关问题?
发布日期:2024-10-31 17:29:00 所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所属类别:农业补贴

答:1.政策依据:《中共济南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快打造中国北方种业之都政策措施(2024版)〉》(济农委发〔2024〕2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现代种业创新发展全力打造中国北方种业之都的行动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发〔2021〕8号)。

    2.扶持对象:济南市域内各类种业企业。

    3.扶持标准:对在济设立公司总部或区域总部的全球种业20强、全国种业50强企业、国家种业阵型企业、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具备晋升国家级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条件的,对申报影响力大、创新性强的创新平台、高效育种项目给予总投资比例不超过7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具备晋升国家级“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条件的,对规模500亩以上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60元/亩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被省农业农村厅确定为省级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新入库种质资源数量逐年递增5%以上的单位,第二年起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贴资金;对通过国家级、省级审定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要农作物等新品种的研发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和20万元(同一品种按最高额度给予支持);对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畜禽新品种(品系)的研发单位,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政策有效期内自主选育的农作物、畜禽新品种进入国家主推品种目录的研发单位,次年给予不超过50万元支持资金。

    4.申报条件:需符合扶持标准中所列条件。

    5.申报周期:按每年市农业农村局发布的项目申报通知执行。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热点推荐
  •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