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设定依据: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规定:
申请条件:申请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
需准备的材料 :
1.申请补领的,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身份证明为: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收存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2.申请换领的,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身份证明为: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收存委托书原件(已电子委托的无需提供纸质证明)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还需提供要换领的原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申请补领的原机动车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可以容缺。 办理地点和受理方式 :
窗口受理:
1.小型国产、进口(包括新能源)机动车到济南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西路4199号润华汽车园内)及各区、县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2.中型以上客车、危险化学用品运输车辆、教练车、校车以及大、中型新能源汽车办理地点:鸿广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历城区仲宫店子村)。
3.其它大型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二(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办理地点:各区、县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9:00-17:00(节假日休息)
网上受理: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sd.122.gov.cn)或者交管12123APP,点击相对应的栏目在线受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根据发改价格【2017】1186号,鲁价费发【2005】53号规定汽车反光号牌100元/副,挂车反光号牌50元/面,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40元/副,摩托车反光号牌35元/副。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10.00元/本,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10.00元/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每个1元。
备注:补行驶证业务需要开车到场拍照或者提供符合规定的车辆照片。补车牌、检验合格标志业务不需要开车,但补、换领检验合格标志业务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外还需要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有效期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含车船税纳税信息),已实现联网核查的,免于提交纸质证明。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业务仅限注册地为济南的机动车(正式车牌为鲁A和鲁S的车辆),不能办理注册地为其他城市的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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