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农业部 农机发〔2018〕2号)规定,县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农机监理机构应当按照本规范规定的程序办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包括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一、办理转移登记业务的流程和具体事项
(一)查验岗审查行驶证;查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核对发动机号码、底盘号/机架号、挂车架号码的拓印膜。符合规定的,在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上签注。
(二)登记审核岗审查《申请表》、现所有人身份证明、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或凭证、登记证书、行驶证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拖拉机运输机组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当审查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收存资料,录入转移后所有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名称与号码、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获得方式、来历证明的名称和编号、转移登记日期;转移后不在管辖区域内的,录入转入地农机监理机构名称、临时行驶号牌的号码和有效期限。在《申请表》“登记审核岗签章”栏内签章。
现所有人居住地在农机监理机构管辖区域内的,签注登记证书,将登记证书交所有人;收回行驶证并销毁,核发新行驶证;现所有人居住地不在农机监理机构管辖区域内的,签注登记证书,将登记证书交所有人。按照本规范第八条第(三)项和第(四)项的规定办理迁出。
(三)档案管理岗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复核资料,将下列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存入档案:
1.《申请表》;
2.现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复印件(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应为原件);
4.属于现所有人居住地不在农机监理机构管辖区域内的,收存行驶证;
5.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二、目前各区县相关业务办理咨询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历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历城区唐冶中路与文苑街路口南150米历城便民服务中心B区112室 89912186
章丘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机安全部:章丘区双山街道办事处绣水大街4100号 58680812
长清区农业机械技术服务中心:长清区宾古街789号 87221853
平阴县农业农村局:平阴县锦东新区农林大厦113室 87869140
济阳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中心农机技术推广综合服务部:济阳区永安路13号院内3楼 84213910
商河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中心:商河县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三农服务区c17窗口 84884683
莱芜区农业农村局农机修配站:莱芜区胜利南路38号 76111372
钢城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钢城区府前大街27号 76881810
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历下大厦1519室 88542661
市中区行政审批局: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3楼25号窗口58628066
槐荫区行政审批局:槐荫区经十路28988社会事务科 87589364
天桥区行政审批局:无影山东路96号政务服务中心环岛03窗口 81601503
高新区审批服务部:高新区舜华路750号2楼南厅社会事务窗口 88787605
南部山区管委会生态保护局:历城区柳埠镇历城三职专院内 88112737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经济发展部:天桥区大桥街道南边界路市民中心811室 6660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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