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7批信访件139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15个区(县、功能区),为历下区5件、市中区14件、槐荫区7件、天桥区8件、历城区23件、长清区8件、章丘区20件、济阳区4件、莱芜区19件、钢城区11件、平阴县3件、商河县2件、高新区9件、南部山区4件、起步区2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大气污染问题43个,水污染问题19个,固废污染问题23个,土壤污染问题2个,生态破坏问题27个,噪声污染问题21个,其他污染问题4个。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办各有关区县政府、功能区及相关市直部门(单位),按照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整改和落实情况将自第8日向社会公开并上报督察组。
- 热点推荐
- 相关阅读
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六批... 10-31
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五批... 10-30
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四批... 10-29
济南新闻频道: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到我市... 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