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市司法局对我市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济南市国土空间近期规划(2024-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一、审查过程
11月4日,收到你单位送审的《规划》,我局立即进行合法性审查,组织4名市政府法律顾问、1名公职律师参与论证,根据合法性审查的相关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46号)等规定,进行了认真审查。
二、审查意见
(一)关于决策事项
市人民政府充分考虑我市发展机遇和挑战,推动《济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有序实施,起草编制了《规划》。旨在落实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底线要求和空间格局,合理确定近期城市空间发展策略与实施行动、重点区域与空间指引,为实施各项年度计划和安排近期建设项目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城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该事项属于《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已列入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二)关于决策权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根据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46号)第1.5条规定,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市级总规组织编制工作,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承担具体编制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承办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具体负责《规划》起草工作,以济南市人民政府的名义出台,决策主体符合法律规定。
(三)关于决策程序
《规划》按照《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要求,由市规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开展了专家咨询论证,通过官方网站公开征求了公众意见,进行了风险评估,听取了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法律论证意见,经过合法性初审并完成了部门会签后,提交我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决策过程符合法定程序要求。
(四)关于决策草案内容
《规划》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三、工作建议
本事项属于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请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要求,及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策。
济南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14日
编辑:孙月
- 热点推荐
- 相关阅读
我市将构建“山河交融、中心引领、副城支撑、双... 11-15
国务院批复同意《济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