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司决审字〔2024〕10号——关于《济南市国土空间近期规划(2024-2030年)》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2024-11-14 17:17 信息来源:济南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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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市司法局对我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济南市国土空间近期规划(2024-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一、审查过程

11月4日,收到你单位送审的《规划》,我局立即进行合法性审查,组织4名市政府法律顾问、1名公职律师参与论证,根据合法性审查的相关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46号)等规定,进行了认真审查。

二、审查意见

(一)关于决策事项

市人民政府充分考虑市发展机遇和挑战,推动《济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有序实施,起草编制了《规划》。旨在落实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底线要求和空间格局,合理确定近期城市空间发展策略与实施行动、重点区域与空间指引,为实施各项年度计划和安排近期建设项目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城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该事项属于《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已列入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二)关于决策权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城乡规划法》规定,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根据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46号)第1.5规定,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市级总规组织编制工作,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承担具体编制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承办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具体负责《规划》起草工作,以济南市人民政府的名义出台,决策主体符合法律规定。

(三)关于决策程序

《规划》按照《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要求,由市规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开展了专家咨询论证通过官方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进行了风险评估,听取了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法律论证意见,经过合法性初审并完成了部门会签后,提交我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决策过程符合法定程序要求。

(四)关于决策草案内容

规划》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三、工作建议

本事项属于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请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要求,及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策。

    

   

                    济南市司法局  

                    2024年1114 


编辑:孙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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