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劳动用工备案(劳动合同备案)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专员全程网报,无需到现场。
二、劳动用工备案(劳动合同备案)填报网站:
1、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页面滑动至底部,“网上办事大厅”--“劳动关系”--“劳动用工备案”--点击登录框右侧“劳动备案”
2、“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网站,点击单位业务--点击登录框右侧“劳动备案”
三、劳动用工备案(劳动合同备案)网报操作:
用户名是单位社保账号初始密码6个8,未操作过的单位需先注册,登录后---点击左上角“首页”--劳动关系--用工备案--劳动用工综合管理--填报数据后--提交。用人单位提交前务必检查清楚,提交后无法修改。
四、劳动用工备案(劳动合同备案)三合一问题:
三合一是三项业务,三合一内容上是相互关联的如填错其中一处内容,直接影响其他二项业务生成。不建议在该口操作。
五、劳动用工备案(劳动合同备案)用人单位查询:
登录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左上角点击信息查询--用工备案查询--直接点击查询按键。
六、劳动用工备案(劳动合同备案)个人查询:
1、职工个人可自行向用人单位核实。
七、劳动用工备案(劳动合同备案)单位自助打印备案信息的条件:
需满足社保与备案人员比对一致,合同都在有效期内,更新完成次日方可打印。(可查看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单位业务-登录口2020-6-29公告)
八、劳动用工备案(劳动合同备案)单位无法打印:
人社部门根据济政字〔2018〕66号不出具纸质书面证明。单位无法打印属单位自身原因,无法打印问题不在劳动用工备案业务能受理的范围内,单位可自行排查以下的问题:
1、用人单位在操作无误的前提下,是否满足打印条件。
2、用人单位电脑设置,是否及时更新社保插件。
九、劳动用工备案(劳动合同备案)用人单位填报错误要求修改/删除,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向当区机关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纸质材料、电子件均可)。内容要求单位业务经办人个人信息、申请事项(需要修改/删除的内容,报错的原因、正确的数据内容)、登录账号、密码、经办人联系方式、经办人身份证信息。
2、区机关审核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后,向山大地纬公司提交单位申请。
3、如单位催办,需申请完以上两个步骤后,可自行联系地纬公司催办。如单位不通过区机关审核,地纬公司不受理。
十、劳动用工备案(劳动合同备案)单位重置密码:
用人单位向当区机关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纸质材料、电子件均可)。内容要求申请人需是本单位劳资业务经办人,写明办理内容并提交个人身份证信息。
十一、劳动用工备案(劳动合同备案)外来务工子女入学常见问题:
1、不开备案证明。人社部门根据济政字〔2018〕66号不出具纸质书面证明。
2、不受理打印业务。备案业务上只要求用人单位及时网报,网报报完本次业务结束。其余要求均不属于劳动备案业务要求。(例如不受理单位无法打印备案证明的问题、备案材料或劳动合同加盖公章的要求)
3、不受理个人申请备案。劳动用工备案业务是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的备案,不是个人业务,区机关也无法鉴定合同的真伪。
4、劳动用工备案后材料提供方式、提供流程、提供要求属于教育局报名政策,需咨询教育局。劳动用工备案政策咨询、网报操作系统流程、单位重置密码、单位报错数据区机关审核单位提交的申请,联系人社局。
十二、员工入职多久需进行备案?
根据《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6〕46号文件,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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