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70100004189605T/2024-015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南市气象局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4-11-29 |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提高气象探测资料的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和连续性,市气象局起草了济南、长清、济阳、莱芜4个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编背景
一是站点类别升级,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和要求发生变化。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进一步扩大国家气候观测网规模,提升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根据《中国气象局关于公布国家气象观测站升级为国家基本气象站名录的通知》(中气函〔2022〕209号)要求,我市5个有人值守国家气象观测站(商河、济阳、莱芜、平阴、长清国家气象观测站)自2023年1月1日起升级为国家基本气象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 地面气象观测站》(GB31221-2014)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站点升级为基本站后对障碍物的限制等要求发生变化,专项规划相关内容需要修编。
二是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的需要。准确、及时的气象探测资料是为天气预报、气候分析、应对气候变化、防灾减灾和科学研究等活动提供支撑的重要依据,做好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既是保障气象探测资料具有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和连续性的重要措施,也是有效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的关键所在。
三是推进城市建设和气象事业同步发展的需要。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要求与城市规划发展矛盾日益突出,气象探测资料的代表性、连续性等受到影响,因此亟需修编专项规划,实现城市建设和气象事业同步发展。
二、修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 地面气象观测站》(GB31221-2014)
《山东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
《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山东省气象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第165号令)
《济南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三、出台目的
气象探测工作是气象业务和科学研究的基础,获取准确的气象探测资料对气象服务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具有重要支撑作用。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国家基本气象站周边开发强度不断增大,探测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越来越严峻。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修编,可实现城市建设和气象事业同步发展,保证气象探测环境长期稳定和气象探测资料的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连续性,提升气象服务社会建设、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四、重要举措
(一)明确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标准和要求
专项规划明确了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保护范围、保护标准,对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高度和与铁路、公路、人工建造的水体、垃圾场、排污口等影响源的距离进行了具体限制,提出了矿区、易产生烟幕等污染大气的设施规划要求等。
(二)前置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关口
在遵循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将专项规划的主要内容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在规划阶段即考虑探测环境保护要求。同时,在本规划确定的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前,充分考虑本规划提出的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标准和要求,并征求气象主管机构意见。
(三)进一步落实保护责任
当地人民政府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纳入重大事项督察范围,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与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相结合,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追。
(四)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
专项规划明确了气象、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和林业绿化、工业和信息化等各个部门职责,通过部门间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全市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工作。
五、主要修编内容
一是气象资料的重新统计计算。专项规划中涉及气温、降水、日照时数、风气象要素历年平均值为近30年的整编平均值,根据最新气象资料统计,使用1991-2020年最新资料进行统计计算。
二是基本气象站的基本信息重新完善。根据近年来气象业务调整和发展,各基本站新增了日照、冻土、天气现象视频智能仪等自动观测设备,并取消了雪压、电线积冰、最大冰雹的平均重量等8项观测项目,数据传输调整为每分钟1次。重新补充完善了各国家基本气象站站址变动、站名变动情况。
三是规划范围和保护要求进行修改。台站升级为基本站后,按照《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 地面气象观测站》(GB31221-2014)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重新调整了保护范围和要求。主要调整内容有:气象探测环境规划范围由观测场围栏以外四周向外延伸的距离为800米修改为1000米;障碍物高出观测场地平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与该高度点在观测场地平面的投影点至观测场围栏最近点之间的距离之比由小于八分之一修改为小于十分之一;障碍物与观测场围栏最近距离由不小于30米修改为不小于50米;在日出、日落方向内障碍物遮挡仰角由不大于7°修改为不大于5°;观测场围栏与铁路路基、公路路基、人工建造水体、垃圾场及排污口等其他影响源的距离按规定进行了调整等。
四是部门职责重新修改。根据最新部门职责权限,对气象、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工信等部门职责进行修改完善,明确各部门职责。
五是其他内容修改。明确该专项规划印发后,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充分考虑本规划相关要求,本规划确定的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项目立项、规划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环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气象探测环节保护要求。
六、其他说明
我市目前共有7个国家基本气象站,章丘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于2018年9月印发,且保护范围和标准未发生变化,此次不再进行修编;平阴、商河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由当地政府印发;济南、长清、济阳、莱芜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由市气象局组织修编并报市政府印发。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气象局
具体联系人:马明
咨询电话:0531-67719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