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市司法局对我市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济南市未来产业培育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一、审查过程
10月28日,收到你单位送审的《实施方案》,我局立即进行合法性审查,组织4名市政府法律顾问、1名公职律师参与论证,根据合法性审查的相关要求,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规定,进行了认真审查。经沟通,我们认为需补充提交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莱芜监管分局的意见。10月31日,你单位补充报送了有关会签意见和根据会签意见调整后的《实施方案》。
二、审查意见
(一)关于决策事项
未来产业是抢占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制高点的有效途径,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壮大新增长点的重要抓手,是构建未来国际竞争新优势的主要手段。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制定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开辟量子技术、生命科学等新赛道,创建一批未来产业先导区。出台《实施方案》属于《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已列入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二)关于决策权限
《实施方案》结合全市实际,围绕商业化前景、市场空间和我市基础优势,综合分析未来产业梯度培育路径,确定了济南市6大加快发展的赛道和6大前瞻布局的赛道。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承办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具体负责《实施方案》起草工作,以济南市人民政府的名义出台,决策主体符合法律规定。
(三)关于决策程序
《实施方案》按照《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要求,通过官方网站公开征求了公众意见,组织开展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征求并吸收了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意见,经过合法性初审并最终完成了部门会签后,提交我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决策过程符合法定程序要求。
(四)关于决策草案内容
10月31日调整后送审的《实施方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三、工作建议
本事项属于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请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要求,及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策。
济南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5日
编辑:孙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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