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司决审字〔2024〕9号——关于《济南市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办法》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2024-11-08 17:15 信息来源:济南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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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市司法局对我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济南市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一、审查过程

10月31日,收到《管理办法》后,我局立即安排专人进行研究,并邀请4名市政府法律顾问1名公职律师参与论证。根据合法性审查的相关要求,对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等法规政策规定,进行了认真审查,并与你单位进行沟通交流,调整依据方面提出了1条意见

你单位采纳了我局修改意见,对《管理办法》进行了调整完善,于117重新报送

二、审查意见

(一)关于决策事项

政务服务标准化在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公众满意度以及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在“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基础上对政务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出台《管理办法》属于《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已列入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二)关于决策权限

《管理办法》结合全市实际,基于提升行政效率、规范政务服务的需要,对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六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规范,实现对政务服务行为的全程监管和有效约束,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作为承办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具体负责《管理办法》起草工作,以济南市人民政府的名义出台,决策主体符合法律规定。

(三)关于决策程序

《管理办法》按照《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要求履行了公众参与、风险评估程序,征求并吸收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提交了合法性初审部门会签意见决策过程符合法定程序要求。

(四)关于决策草案内容

11月7日调整后送审的管理办法》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三、工作建议

本事项属于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请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要求,及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策。

    

   

      

                                济南市司法局  

                                2024年118  


编辑:孙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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