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劳动争议仲裁,就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第三人的身份,对申请人提出的劳动争议申请所依据的事实进行认定,并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享有何种权利和怎样履行义务作出裁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或者申请调解,也可以提起仲裁和诉讼。如果双方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争议就顺利地得以解决,也就不需要提起仲裁或者诉讼了。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劳动者必须通过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来解决劳动争议。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是进行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没有提起劳动仲裁,就不能直接到法院起诉;只有对仲裁结果不服,才可以到法院起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界定为“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劳动争议仲裁不收取费用。如果劳动者提起的仲裁申请未被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者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决定,申请人应当持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或者其他已接受仲裁申请的凭证或证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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