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机动车挂牌是否允许代办以及代办所需材料
发布日期:2024-12-24 15:59:22 所属单位:市交警支队 浏览次数: 字体:【

所属类别:机动车

答:机动车挂牌可以代办

一、所需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车主为个人的是有效期内身份证明原件,车主为单位的是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原件,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其中车型属于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的免予提交居住证);

2.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外地户籍还需济南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其中车型属于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的免予提交居住证);

3.车主为个人的需车主登录本人的交管12123APP账号进行电子委托(委托类型选择新车注册);

4.机动车的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凭证(注册登记联);                                 

5.国产车机动车为整车合格证原件;进口车为货物进口证明书、随车检验单、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一致性证书原件;

6.机动车有效期内含车船税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实现联网核查的免予提交);

7.济南地区购置税完税证明(实现联网核查的免予提交);

8.非免检车辆还需要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9.其中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使用性质为危险货物运输、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的,应提交该单位相关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确认车辆使用性质的资料原件。

二、办理地点及工作时间

济南市车辆管理所、各区县车管所、交管服务站,其中车型为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重中型及以上客车、大型警车、教练车、公交车前往鸿广登记服务站办理。(具体参阅济南车管微信公众号)

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上午9:00-11:30 (节假日除外)

为了方便群众自主选择时间、快捷办理业务,对确需现场办理的业务,办事群众应提前通过爱山东APP进行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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