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综合性强、产业关联度高、带动效应明显等特征。近期,重庆、苏州先后出台专门政策,进一步增强会展业引领消费、拉动产业、促进投资、便利贸易的重要作用,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
重庆:推出10个方面具体措施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
(一)支持品牌展览项目。对展览面积在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国际性展览项目,每1万平方米补助24万元;展览面积在5万平方米(含)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下的国际性展览项目,每1万平方米补助22万元;展览面积在1万平方米(含)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的国际性展览项目,每1万平方米补助20万元。
(二)支持重点会议项目。对与会人员来自5个以上国家或地区(不含港、澳、台)、与会人数200人以上、外国与会人士占20%以上的国际会议,按场租的100%给予补助。对由国家级或国际性的行业协会或学会学术机构举办的行业会议,与会人数200人以上的,按场租的100%给予补助。
(三)支持引进知名会展企业。对知名会展企业新注册落户的会展独立法人机构,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会展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其年度会展主营业务收入的6%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支持会展企业发展壮大。对会展企业首次完整会计年度会展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5000万元和1亿元的,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支持国际认证。对首次取得UFI(国际展览业协会)认证的重庆会展企业主办展览项目,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首次加入UFI、IAEE(国际展览与项目协会)、ICCA(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的重庆会展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六)支持展览数字化发展。对建设重庆会展数字化服务平台,研发经费投入超过300万元,使用该平台的组展企业超过10家以上的,按研发费用的10%给予一次性扶持,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重庆市重点展览场馆开展信息化、数字化、绿色化等提质升级工作,补助资金不超过实际投入的10%,每个场馆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七)支持会展企业纾困。对正在举办或已经进场布展的1万平方米以上的国际性展览,因不可抗力原因暂停举办的,给予举办单位实际发生宣传费、物流费、场租费用20%的补贴,单个展览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
(八)支持会展人才建设。支持全市会展企业、会展协会开展会展专业人才培养,对新取得注册会展经理(CEM)、注册国际会议经理(CIEP)资格证书的本市会展从业人员,给予培训费50%的一次性奖励,每人不超过1万元。
(九)支持建设会展产业集聚区。对全市商务办公面积(含展具生产)在1万平方米以上,实际入驻会展企业达20家以上,且纳入会展统计口径的会展企业年营业收入总和达5亿元以上的产业园区或商务楼宇,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助,以后年度会展企业会展主营业务收入总和每增长1亿元,给予20万元补助。
(十)支持会展公共服务项目。支持开展全市会展宣传推广,指导品牌展会发展,建设和维护全市会展公共服务平台,优化会展行业环境等会展公共服务项目。按政府采购或购买服务方式开展。
苏州:出台5个方面18项政策措施推动会展业提质增效
(一)支持会展业市场主体发展。对新设立经营机构,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含前档)。对年度会展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年度会展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含前档);对年度会展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5亿元,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含前档)。
(二)推动会展项目高质量发展。鼓励符合苏州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国际或国家级知名品 牌专业展览永久落户,对符合条件的展览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在苏州专业展馆举办且办展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展期3天以上的符合苏州产业发展方向的专业展览,按其实际发生场租的3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在苏州专业展馆举 办且办展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展期3天以上的符合先进材料、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和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专业展览,按其实际发生场租的6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 万元。
(三)提升会展业国际化水平。对在苏州固定举办的展会,取得国际展览业协会(UFI)等权威机构认证的,给予不超过15万元 一次性奖励;苏州会展场馆成为国际展览业协会(UFI)等权威机构会员的,给予不超过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苏州举办的国际性会议,取得国际大会和会议协会(ICCA)认可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支持会展载体建设。发挥苏州金鸡湖商务区、 苏州高铁新城商务区等载体集聚优势,打造体量占优、设施领先、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的会展业基础设施体系,打造集会展项目、会展服务、项目孵化等功能于一体的会展产业集群, 提升会展服务功能。支持会展业态创新,积极应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新技术,提升线上办展的体验环境,促进线上线下会展融合发展。
(五)优化会展业营商环境。大力引进和培育会奖旅游、广告传媒、教育培训等专业服务机构,支持会展行业协会开展会员服务、行业交流等工作,构建会展全产业链服务体系,打造会展产业新生态。推动在国内外知名专业展览和会议中开展专场推介活动,积极举办各类发布会、说明会、推广宣传及交流活动,提升苏州会展影响力和美誉度。
济南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2024-03-13 15:21:23
会展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综合性强、产业关联度高、带动效应明显等特征。近期,重庆、苏州先后出台专门政策,进一步增强会展业引领消费、拉动产业、促进投资、便利贸易的重要作用,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
重庆:推出10个方面具体措施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
(一)支持品牌展览项目。对展览面积在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国际性展览项目,每1万平方米补助24万元;展览面积在5万平方米(含)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下的国际性展览项目,每1万平方米补助22万元;展览面积在1万平方米(含)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的国际性展览项目,每1万平方米补助20万元。
(二)支持重点会议项目。对与会人员来自5个以上国家或地区(不含港、澳、台)、与会人数200人以上、外国与会人士占20%以上的国际会议,按场租的100%给予补助。对由国家级或国际性的行业协会或学会学术机构举办的行业会议,与会人数200人以上的,按场租的100%给予补助。
(三)支持引进知名会展企业。对知名会展企业新注册落户的会展独立法人机构,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会展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其年度会展主营业务收入的6%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支持会展企业发展壮大。对会展企业首次完整会计年度会展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5000万元和1亿元的,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支持国际认证。对首次取得UFI(国际展览业协会)认证的重庆会展企业主办展览项目,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首次加入UFI、IAEE(国际展览与项目协会)、ICCA(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的重庆会展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六)支持展览数字化发展。对建设重庆会展数字化服务平台,研发经费投入超过300万元,使用该平台的组展企业超过10家以上的,按研发费用的10%给予一次性扶持,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重庆市重点展览场馆开展信息化、数字化、绿色化等提质升级工作,补助资金不超过实际投入的10%,每个场馆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七)支持会展企业纾困。对正在举办或已经进场布展的1万平方米以上的国际性展览,因不可抗力原因暂停举办的,给予举办单位实际发生宣传费、物流费、场租费用20%的补贴,单个展览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
(八)支持会展人才建设。支持全市会展企业、会展协会开展会展专业人才培养,对新取得注册会展经理(CEM)、注册国际会议经理(CIEP)资格证书的本市会展从业人员,给予培训费50%的一次性奖励,每人不超过1万元。
(九)支持建设会展产业集聚区。对全市商务办公面积(含展具生产)在1万平方米以上,实际入驻会展企业达20家以上,且纳入会展统计口径的会展企业年营业收入总和达5亿元以上的产业园区或商务楼宇,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助,以后年度会展企业会展主营业务收入总和每增长1亿元,给予20万元补助。
(十)支持会展公共服务项目。支持开展全市会展宣传推广,指导品牌展会发展,建设和维护全市会展公共服务平台,优化会展行业环境等会展公共服务项目。按政府采购或购买服务方式开展。
苏州:出台5个方面18项政策措施推动会展业提质增效
(一)支持会展业市场主体发展。对新设立经营机构,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含前档)。对年度会展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年度会展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含前档);对年度会展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5亿元,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含前档)。
(二)推动会展项目高质量发展。鼓励符合苏州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国际或国家级知名品 牌专业展览永久落户,对符合条件的展览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在苏州专业展馆举办且办展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展期3天以上的符合苏州产业发展方向的专业展览,按其实际发生场租的3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在苏州专业展馆举 办且办展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展期3天以上的符合先进材料、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和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专业展览,按其实际发生场租的6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 万元。
(三)提升会展业国际化水平。对在苏州固定举办的展会,取得国际展览业协会(UFI)等权威机构认证的,给予不超过15万元 一次性奖励;苏州会展场馆成为国际展览业协会(UFI)等权威机构会员的,给予不超过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苏州举办的国际性会议,取得国际大会和会议协会(ICCA)认可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支持会展载体建设。发挥苏州金鸡湖商务区、 苏州高铁新城商务区等载体集聚优势,打造体量占优、设施领先、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的会展业基础设施体系,打造集会展项目、会展服务、项目孵化等功能于一体的会展产业集群, 提升会展服务功能。支持会展业态创新,积极应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新技术,提升线上办展的体验环境,促进线上线下会展融合发展。
(五)优化会展业营商环境。大力引进和培育会奖旅游、广告传媒、教育培训等专业服务机构,支持会展行业协会开展会员服务、行业交流等工作,构建会展全产业链服务体系,打造会展产业新生态。推动在国内外知名专业展览和会议中开展专场推介活动,积极举办各类发布会、说明会、推广宣传及交流活动,提升苏州会展影响力和美誉度。
编辑:张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