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4-00415 组配分类: 专家解读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4-03-22
- 标题: 专家解读《济南市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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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介绍:田贯三,山东建筑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燃气分会理事,中国供热协会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城市燃气协会LNG专业委员会主任,山东省燃气热力协会顾问,山东省土木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土木建筑学会燃气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煤气与热力》杂志和《城市煤气》杂志编委。
《济南市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2024年3月21日印发,原2018年11月23日印发的《济南市城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济政办字〔2018〕85号)同时废止。城镇燃气突发事件是指,城镇燃气设施突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因上游供气不足造成供气紧张,有可能引发社会问题的突发事件。
《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济南市燃气管理条例》《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修编。
一、规范了突发事件的分级与响应级别
《预案》中针对事件等级以及预警级别划分进行了优化,明确事件等级与预警级别的划分标准。
根据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危害程度、波及范围等情况,由高至低依次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4个级别。根据燃气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处置难度、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级。Ⅰ级响应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Ⅱ级响应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Ⅲ级响由所在区县政府启动应急响应。根据不同的响应级别采取相对应的响应措施。
二、规范了突发事件预防与预警
城镇燃气突发事件预防,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各燃气企业根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按有关法律、法规定期对所属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燃气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依托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检测城镇燃气运行的上游供气量、气质、压力等变化情况和异常信息,及时发现了解掌握燃气供应和需求情况,及时发布预警。城镇燃气突发事件预警级别由高至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或重点区域发生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可视情提高预警级别。红色、橙色预警由市指挥部负责发布、调整和解除;黄色、蓝色预警由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发布、调整和解除。
三、强化了突发事件管理的组织保障
《预案》中明确了安全事故类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同时对供应保障类突发事件下天然气优先保供顺序做出明确规定,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气作为首要任务,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的执政理念和价值取向。
《预案》明确了善后处置、应急保障、奖惩措施及教育和培训的有关事项。应急保障方面,曹范液化天然气调峰储备站作为全市应急气源,应对天然气气源短缺情况。要求各区县政府、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根据供应情况建立应急储备气源,有效应对燃气突发事件。应对突发事件所需技术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市指挥部组织相关行业专家成立专家组,提供决策和咨询服务,为现场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并参与事故调查;组织相关科研单位和燃气供应企业研发燃气设施抢修技术,不断提升应急处置工作效能。
四、新旧预案差异
一是优化了突发事件类别。结合城镇燃气行业特点,对城镇燃气突发事件类别进行优化,将突发事件分为安全事故类和供应保障类。安全事故类主要包括突发城镇燃气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供应保障类主要包括因上游供气不足,造成全市或部分区域供气紧张。同时,根据不同类别规定了相应的处置方案。
二是扩大了《预案》适用范围。原《预案》主要针对城市燃气突发事件的处置进行明确。随着我市燃气事业的发展,燃气在乡村地区快速普及,因此新《预案》将乡村地区的燃气突发事件纳入适用范围,并将莱芜区、钢城区、商河县、平阴县纳入《预案》适用范围。
三是细化了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处置流程等。根据城镇燃气突发事件特性,对响应启动条件、落实具体责任和措施、应急处置流程进行了细化,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合理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四是调整了应急工作指挥部职责。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变化,对应急工作指挥部的工作体系、部门职责等进行了更新。
五是明确了应急气源。明确曹范液化天然气调峰储备站作为全市应急气源,应对天然气气源短缺情况,并要求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根据供应情况建立应急储备气源,有效应对燃气突发事件。
解读机构:济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31-51705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