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4-00351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4-04-17
  • 标题: 政策解读:关于《2024年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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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2024年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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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锚定“勇当排头兵、建设强省会”,认真贯彻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项目深化年”为总牵引,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衔接政府工作报告,研究提出年度具体落实措施。加强科学测算,确保数据来源真实准确和编制方法科学有效。

二、决策依据

《2024年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认真贯彻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对会议确定的全年重点工作进行细化落实。充分衔接政府工作报告,为报告确定的年度重点任务提供具体项目、工程、行动支撑。《计划》发至31个单位会签,24个单位反馈的135条意见建议,对意见建议进行了统筹考虑并采纳吸收后形成草案,提交市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大会审查通过后印发。

三、出台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济南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化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认真对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推动各项决策在我市落实落地。针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2024年工作的基本思路、主要预期目标、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

四、重要举措

(一)积极扩大内需。对扩投资、促消费、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提高城乡建设水平、优化民生服务供给五个领域作了具体安排部署。其中,为落实“项目深化年”总体要求,要统筹抓好总投资2.66万亿元的2000个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全力推进550个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年度投资2223亿元,全面实施107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消费方面,重点抓好高品质消费载体的打造,培育高端消费增长点,计划新引进商业品牌首店60家以上,新评定一批星级饭店、好客山东精品酒店和山东省乡村酒店。明确片区建设重点,济南国际医学中心要加快济南医疗健康科技创新产业园二期等项目建设,推动济南微生态生物医学省实验室正式运营,开工建设山东大学国家医学攻关产教融合创新平台项目;中央商务区要加快五大超高层建设进度;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推进跨境电商“保税+新零售”改革,探索开展生物医药研发用特殊物品入境便利化试点。民生领域,还将开工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60所,高标准建设省实验中学鹊华校区、盛福高中。

(二)壮大实体经济。针对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工业强市、提升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发展质效四个领域作出任务安排。其中创新方面,要以促进科技创新策源和科技成果转化为主要任务,构建高能级创新平台、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强化人才吸引集聚。工业方面,深入推进工业强市战略,提升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能级,优化企业培育服务水平。服务业方面,强化培育优质服务业企业,提升金融、物流、会展领域服务业发展水平。现代农业方面,深入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改革,搭建现代化村庄发展平台,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改善农作物生产条件。

(三)坚持绿色发展。对推动节能降碳、改善环境质量、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三个方面作出工作安排。提出要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深入落实“双碳”战略,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积极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四)深化改革开放。从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两个方面开展工作。深化改革方面,不断深化要素配置改革,优化数字济南建设,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推进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大对民营企业政策支持力度,激发发展内生活力。对外开放方面,要持续强化招商引资力度,推动对外交流合作,“一企一策”支持重点骨干企业做大做强,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

(五)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守住守牢“一排底线”,严守耕地红线,加强对粮食安全、食品安全、能源安全、安全生产、金融风险防范等方面的监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升应急处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关键词诠释

(一)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均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二)本报告中的增长,如无特殊表述,均为本期数据较上年同期数据的增长率。

(三)规模以上服务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不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

(五)就业人员是指16周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为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一定社会劳动的人员。

七、解读机构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处

王博 0531-51707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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