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的时候,要理性评估投资风险,不是注册资本越大越好,注册资本越大责任越大。”“大家理解的减资可能和法律规定的并不完全一致,不能随意减资”。4月11日,济南高新区审批服务部举办“公职律师说商事”之新《公司法》政策宣讲活动,企业反响热烈。
本次活动邀请高新区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公职律师李蕴莹、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党总支书记张玉亮进行专题授课。邀请通知一经发出,一天时间内就有包括税务协会、律师事务所、重点企业、众创空间等在内的60多家企业和服务机构,100余人参加培训。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公司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此次《公司法》修改是自1993年制定以来的第二次全面修订,涉及的条文多、范围广,无论对于微观公司实际经营,还是对于资本市场和宏观经济的运行,都将产生全面而深远的影响。
本次宣讲会围绕新《公司法》的重大修改内容展开。活动首先由李蕴莹聚焦公司普遍关注的商事登记热点内容,从办理流程、审查要点等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帮助公司明晰登记要点,理清办理条线。随后,张玉亮结合多年公司合规服务实践经验,从新法体系、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减资等要点展开讲述,以生动鲜活的实践事例,列举了企业经营中可能存在的合规风险。在现场交流互动环节中,参会人员积极参与、踊跃发言,结合自身公司的实际情况,围绕公司设立及退出制度、完善公司资本制度、强化公司治理机构弹性等方面的疑难问题,与授课专家进行了热烈的互动研讨。
此次宣讲是“公职律师说商事”系列活动的“开篇之作”,为辖区企业奉上了一场专业详尽、生动易懂的法律知识盛宴,让与会人员对新《公司法》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对于如何在新的法律框架下合规运营、规避风险有了更明确的思路,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本次活动干货满满、收获颇丰。
近年来,审批服务部通过试点确认制、同股不同权等商事改革举措,不断提升商事服务便利化、法治化水平。下一步,将继续聚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审批服务全局的积极作用,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贡献审批力量
编辑: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