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发布日期:2024-04-18 15:17
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757元,比上年增长6.0%。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506元,增长5.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587元,增长7.3%。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同期的2.49:1下降至2.44:1。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23.6%,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30.3%。 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56.6万人;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67.3万人,比上年增加14.4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39.7万人,增加4.3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10.6万人,增加3.2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54.0万人,增加8.4万人。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12.1万人和499.8万人。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45元/月,保障城镇居民7951户、10548人,发放保障金及各类补贴1.2亿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814元/月,保障农村居民60342户、85340人,发放保障金及各类补贴6.6亿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1492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1356元/月。照料护理标准按照自理、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分别为281元/月、466元/月、932元/月,城市特困保障910人,农村特困保障14422人,共发放特困供养救助金及补贴3.4亿元。 全市共有社会救助综合服务机构14处,其中,救助管理站1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6处。培训残疾人4711人次,安置残疾人员就业2788人,帮扶救助残疾人投入资金3.3亿元。 全市建成各类养老服务设施4142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100%,长者食堂等各类助餐场所达到2590处、累计服务3000万人次,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标准提高至178元。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730元,职工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由3000元提高到4500元。发放育儿补贴1.1亿元,惠及家庭2.5万个。(2023年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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