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类别:行政执法
答:对于网约车营运证超期未审验暂时未有处罚依据,但营运证具备有效期,如长期脱审致使营运证超期失效,将按照《济南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或者网约车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