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居住证》丢失补办及流动人口更换租房位置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24-08-14 17:29:30 所属单位: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所属类别:居住证管理

答:1、换领、补领《居住证》适用人员。办理《居住证》到期签注,因信息变更、证件损坏换领《居住证》,以及丢失补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 2、办理流程 (1)内勤民警对申请材料现场审核。符合规定的,当场打印《济南市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登记项目变更申请表》,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需要提交的正确材料。对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址与系统登记不一致的,户籍民警应依据其提供的居住证明,进行信息变更。(2)申请人在《济南市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登记项目变更申请表》签字确认。(3)现场签发、制作并发放《居住证》。(4)使用高拍仪留存申请材料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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