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到莱芜区济南市人民医院南院区门诊楼三楼拿药,但是不给自己开发票和销售明细,希望相关单位协调医院给自己开发票?
发布日期:2024-08-18 20:03:02 所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所属类别:济南市人民医院

答:根据国家《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规定,医院执行电子发票,患者需要纸质发票时,可以在收费窗口给工作人员提出需要打印发票及销售明细的需求,工作人员在收费窗口即可给其打印发票和明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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