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货车(普货和危险品货车)营运证年审超期之后处罚标准。
发布日期:2024-09-11 10:25:59 所属单位: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所属类别:运管(市内四区业务)

答:根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六)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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