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接诉即办--在设区的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4-09-12 11:56:08 所属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所属类别:交通环保

答:事项名称:在设区的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受理条件:1.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应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资质;2.运输车辆轴载质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3.运输货物为不可解体物件;4.运输路线中的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技术状况能够满足超限车辆安全行驶需要;5.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1.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或经办人授权委托书;3.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4. 车辆行驶证或者临时行驶车牌号(包含牵引车和挂车);5.车辆道路运输证或合格证(包含牵引车和挂车);6.山东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信用承诺书;7.超限运输车辆车货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或者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或者总质量超过100000千克,还应当提交记录载货时车货总体外廓尺寸信息的轮廓图和护送方案;8.三类大件长期/多次申请运输计划;9.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许可自行撤销/提前结束业务申请;10.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许可延期业务申请。

    办理形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邮寄申请。

    办理流程:济南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申报或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受理→审核→核发证书。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是否可以代办及所需材料:否。

    办事地点、时间: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服务专区窗口Z01-Z07,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531-68966364、0531-68966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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