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电动、燃油三轮车因其用途广泛,已经逐渐进入寻常居民家中,尤其当前使用三轮车接送学生现象较多,由于缺乏必要的防护设施,发生碰撞时,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公安交警部门将对三轮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逆行、闯红灯、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严禁三轮车违法载人
三轮车重心偏高,安全性能差,缺少对乘坐人的安全保护措施,在转弯、掉头行驶时,极易发生侧翻。载客类三轮车应当按照车辆核载要求载客,严禁载货类三轮车载人。
二、严禁无牌无证三轮车上路行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无证驾驶处2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无牌上路处 200元罚款。
三、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驾驶三轮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处50元罚款、逆行处200元罚款、闯红灯处200元罚款;乘坐三轮车及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处2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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