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接诉即办—二手房转移(企业)线下及全链条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4-09-26 16:39:35 所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所属类别:不动产登记业务

答:(一)线下办理流程:

办理程序: 1.取号:买卖双方授权委托人到不动产登记大厅提交二手房交易、登记及缴税申请;可现场排队机取号也可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济南不动产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进行预约(莱芜区、钢城区暂不支持网站、微信预约);2.受理:综合窗口办理交易网签和缴税手续,受理登记申请;3.审核:登记机构进行登记审核;4.缴费领证:买方到申请办理的不动产登记大厅缴纳登记费,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或选择网上缴费,EMS邮寄送达。   

提交必备资料: 1.申请人营业执照(买卖双方原件)2.申请人授权委托书(买卖双方原件)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买卖双方原件)4.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包括原房屋所有权证书、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5.《济南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窗口现场签订);划拨土地上住宅买卖的,受让方需按房屋成交契价1%缴纳土地出让金。受让方提交土地出让金缴存凭证(莱芜区、钢城区暂按莱芜区、钢城区原管理办法执行)。

(二)全链条一网通办流程

办理程序:1.网上申请:买卖双方授权委托人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济南分站(http://jnzwfw.sd.gov.cn/)并进行中级实名认证。选择申请主页上的不动产登记婚内析产业务(或下载应用“爱山东”手机APP办理),输入不动产人姓名及证号,确认不动产登记信息,填写买卖双方协商的主要交易信息,填报上传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所需材料,确认、提交。2.网上预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进行网上预审。预审通过的,申请人在山东政务服务网“用户中心-全链条业务”中查看预审通过状态;预审驳回的,申请人在“用户中心-全链条业务”中补正提交信息材料。3.现场确认:申请人根据山东政务服务网“用户中心-全链条业务”或领证短信通知内容,到预约或就近的不动产登记大厅综合窗口进行确认,缴纳税费、不动产登记费或土地出让金(可网上缴纳),领证。

提交必备资料:1.买卖双方授权委托书;2.买卖双方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买卖双方原件);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包括原房屋所有权证书、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根据山东政务服务网“用户中心-全链条业务”或领证短信通知内容要求提交未通过网上验证的资料。

登记费: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不动产登记权属证书的,自第二本证书起收取工本费。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按每件80元收取。小微企业的可享受登记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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