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4-01330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4-09-30
  • 标题: 政策解读:关于《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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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解读
信息来源: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一、政策背景

重污染天气是直接影响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的核心问题,也是制约空气质量改善的最大短板。2024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4〕119号)。为落实省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最新要求,进一步完善空气污染应急机制,强化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能力,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我市组织对《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济政办字〔2023〕42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2024年版《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函〔2013〕504号)、《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环大气〔2022〕68号)、《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号)、《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鲁政办字〔2024〕119号)、《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政发〔2022〕6号)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科学性和精准性,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证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状况,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获得感。

四、主要内容

(一)完善预报预警内容。根据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提前48小时以上发布预警信息,确保给相关部门、单位留足预警准备时间,保障应急响应措施能够提前、有效落实。同时,明确了生态环境部门和气象部门的职责、任务、分工,推动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提升我市重污染天气的应对能力

(二)明确应急管控举措。明确了对不同等级下的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的管控措施,对不同的工业企业实行绩效分级,并根据绩效分级制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有关民生需求的工业企业、重点建设工程则进行应急保障,通过以上管控措施推动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应急对经济社会带来的影响,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

(三)规范信息公开公示。对预警期间的信息公开的负责部门、公开内容进行了规范要求,应当及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应急工作进展情况、防范建议等信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科普、发布,拓宽人民群众信息获取渠道。

(四)强化责任监督管理。强化履职监督、追责问责,对未采取有效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单位及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各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按照预案要求,加强监督、强化检查、规范管理。

五、新老政策修订

(一)细化了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根据国家、省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在适用范围部分,明确了臭氧和沙尘等不可控因素导致的重污染天气应发布健康提示信息的应对原则

(二)调整了预警发布时间

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将城市预警信息由提前24小时发布调整为提前48小时发布。

(三)调整了预警和应急响应发布主体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的发布主体调整为市政府。

(四)删除了臭氧重污染应急的有关内容

按照《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删除了臭氧(O3)预警启动标准、减排比例要求和应急响应措施等相关内容。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

咨询电话:0531-51703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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