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是由省司法厅举办的考试,具体考试时间省司法厅于考试前两个月向社会发布公告。
根据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办法》第九、十条规定,报考条件为“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四)品行良好;(五)身体健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一)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公职的;(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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