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小到一支笔一件衣服,大到一辆车一套房子,买卖行为无处不在,然而随之衍生的就是拖欠货款问题的发生,当买方货款未能按时支付,作为卖方企业或个人可能会面临如何主张利息的问题,如何主张拖欠货款利息才更能维护卖方的利益呢?一起来看商河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在2021年至2022年期间,赵某多次通过微信从王某处购买纱窗。双方经对账确认,赵某尚欠货款2万元,赵某承诺最迟于2024年3月1日前给付欠付货款,后赵某未按时履行承诺,王某无奈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赵某支付货款2万元并自2024年3月2日起按LPR利率1.5倍利率标准支付利息。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之间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欠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之规定,王某请求赵某支付所欠货款2万元及自逾期之日起按照LPR利率1.5倍利率标准支付利息,于法有据,理由正当,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1.没有约定,能否主张利息?
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故即使双方没有约定利息,买方未及时付款造成了卖方的损失,在主张付款的同时也可以依照法律规定主张利息。
2.利息的起算时间如何确定?
约定付款时间的可以自约定日期到期之日次日起计算利息,未约定付款时间的可以通过双方协议补充约定付款时间,如未能达成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款“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规定,可书面通知买方付款时间的方式确定付款的最后履行期限,并自次日主张利息;也可预留必要付款期限后直接起诉,自起诉之日起主张利息。
3.利息的标准如何确定?
如双方未就利息标准有约定,可以依照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LPR利率主张,也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第四款“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19日之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人民法院可以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之规定,在LPR利率基础上浮30%-50%主张。买方可根据双方履约情况等个案酌情选择。
如双方关于利息标准有合同约定,可以在不超过法定标准的前提下按照约定请求;如果双方约定标准过高,且没有证据证明实际存在损失数额的,法院会对利息标准酌情进行调整,调整上限一般为LPR利率上浮50%再上浮30%即为LPR利率的1.95倍。
4.在约定违约金或利息过高时,能否按照民间借贷利息上限4倍的LPR利率标准请求支付货款利息?
不能,买卖合同与借款合同性质不同,不能直接采用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对违约金或利息标准进行调整,能够证明存在损失的,可调整为在实际损失数额基础上上浮30%确定,未能证明实际损失的,应当按照上述问题3解答调整为LPR利率的1.95倍的利率标准。
编辑:梁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