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目前包含二次报销待遇和原职工大病保险待遇(额度报销和特药报销)两部分。
(1)二次报销待遇:
参保人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住院、门诊慢特病和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等按规定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范围给予二次支付。
起付标准6000元,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6000元-20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80%;20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90%。
符合报销条件的参保人,在结算时自动享受,无需任何申请手续。
(2)原职工大病保险待遇:
额度报销:参保人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等按规定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起付标准2万元,报销比例60%,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符合报销条件的参保人,在出院结算时自动享受,无需任何申请手续。
特药报销:针对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特药(盐酸沙丙蝶呤片、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注射液):起付标准为2万元,报销比例为80%,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针对罕见病用药(注射用伊米苷酶、注射用阿糖苷酶α、注射用阿加糖酶β):起付标准为2万元,4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80%,40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85%,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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