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部署要求,标志着济南市农业普查工作从统筹谋划迈向具体实施。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在于全面摸清新时代“三农”家底,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提供精准统计支撑,为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筑牢数据根基。为全面摸清济南市农业发展现状,掌握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村住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基本情况,准确把握农业产业结构与发展趋势,对济南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进行整体部署,确保普查工作高效开展。
这次普查主要调查5个方面的内容。农业生产条件,主要包括农业从业人员、土地利用和流转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等;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主要包括粮食和经济作物,肉蛋奶等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等;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主要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等;乡村发展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以及乡村治理等;农村居民生活情况,主要包括农户家庭情况、生活质量等。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一安排部署,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本通知在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济南市实际明确了普查的总体要求。整体普查工作要求按照国家、省统一规定开展,在组织领导、部门分工、两员选聘、普查保障、宣传发动等方面对普查的组织实施各环节事项进行了细化,对工作要求进一步进行了强调。
我市普查工作将针对不同的普查对象采用不同的调查方法,综合运用“全面普查+抽样调查+遥感测量”等多种方式采集普查数据,在满足普查需求的同时,有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切实提高普查质效。
在普查内容上,本次普查除了摸清“三农”新家底外,还将根据农业农村最新发展,对多元化食物供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新质生产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新情况进行调查,将更加全面反映济南市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在普查方法上,本次普查中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长表与短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查。抽选10%的农户以及达到规模标准的农户填报长表,其余农户填报短表。短表指标相对较少,长表是一张完整的表格,由抽中的农户以及规模户填写。这种设计不仅能保障普查内容完整性,丰富普查内容,更能极大地减轻普查工作量,提高普查数据质量。
在普查技术上,本次普查将加大现代化调查手段的应用,最主要的就是利用遥感测量确定主要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同时针对农作物用地、设施农业、大宗经济作物开展遥感测量。这将极大地提高普查数据的客观性、精准性,也将极大地提升普查数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农业普查离不开全市广大普查对象的支持与配合。普查对象需按规定时间如实填写普查表格,严禁提供虚假、残缺的普查信息,也不得拖延上报时间或拒绝提交普查资料。
编辑:吴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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