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5-01903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5-12-31
  • 标题: 政策解读《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地震灾害风险监测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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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地震灾害风险监测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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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地震灾害风险监测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全面提升我市重大基础设施的抗震防灾能力,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便于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文件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重大基础设施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国家总体安全中发挥重要作用,对保障国家安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重要指示精神,以高水平地震安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3年,中国地震局组织开展首批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地震灾害风险评估试点工作,济南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以济南黄河凤凰大桥作为试点项目,成功建立地震响应监测与风险评估系统。在此基础上,开展全市摸排,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2025年3月,重大基础设施地震灾害风险监测评估列入市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由市地震监测中心牵头起草《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二、决策依据

本《实施意见》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中国地震局《关于开展地震高烈度区重大基础设施地震灾害风险摸排及评估工作的通知》和《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地震灾害风险一般性评估技术指南》、《中共中国地震局党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制定。

三、出台目的

本《实施意见》按照“防大震、减大灾”的基本原则,以提升重大基础设施地震安全为工作目标,全面摸排风险,积极开展监测评估,实现地震灾害应对模式从“被动响应”向“主动保障”的转型。一是摸清风险底数,全面掌握我市重大基础设施的抗震“健康状况”;二是建立预警体系,通过现代化监测手段,实现对地震风险的实时感知和智能预警;三是提供决策支撑,为设施的应急处置、加固改造提供精准、科学的数据依据,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地震安全,提升城市地震安全韧性。

四、重要举措

一是做好前期基础性工作。明确摸排范围和责任分工,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大型水利水电设施等可能影响国计民生、国家安全的8大类重大基础设施进行精准摸排,完善建设规模、建成时间、抗震设防标准等基础信息,建立动态更新台账,并收集地震地质、设计施工等相关基础资料,为后续实施分级分类、一项一策的监测评估与处置措施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二是实施全周期管理模式。从“震后评估”模式改进为“震前、震时、震后”全周期管理模式。震前“监测”,检查复核重大基础设施服役环境的现状和变化,为每个重大设施部署不少于10个测点的高精度监测设备,建设地震响应实时监测平台,24小时不间断捕捉结构振动、应变、位移、沉降等各种响应变化,并将监测数据并入市地震台网。震时“预警”,当地震波来临时,系统自动发出预警,为交通信号管制、能源管网关断、重要设施紧急停置、人员快速疏散等应急措施争取宝贵的反应时间。震后“评估”,根据实时监测的高精度监测数据,使用三维数字模型与有限元仿真技术,对设施在地震作用下的响应进行高效模拟与动态风险评估,可以精准判明设施的抗震薄弱环节,科学确定风险等级,为判断重大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和后期开展的除险加固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三是建立成果运用长效机制。强调了成果的运用和工作的持续性,明确了责任分工。市地震监测中心负责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建设单位根据监测评估结果制定风险防控方案,落实治理措施,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和运维管理,保障系统稳定运行。
  五、本级政策措施与上级的异同、特点

本《实施意见》根据中国地震局关于重大基础设施地震灾害风险摸排评估工作要求,按照山东省地震局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确定。

(一)共同点

重大基础设施摸排范围主要根据《中国地震局关于开展地震高烈度区重大基础设施地震灾害风险摸排及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确保了政策执行的统一性。监测评估工作内容根据中国地震局《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地震灾害风险一般性评估技术指南》确定,遵循了全国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地震灾害风险监测评估的技术标准,确保了政策执行的科学性。

(二)特点与创新点

一是工作领先。《实施意见》起草前,我市在重大基础设施监测评估工作方面已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积累了一定经验。《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得到了中国地震局、山东省地震局相关领导及国内地震工程、防灾减灾领域相关知名专家的支持和指导。《实施意见》列入了地方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具有一定的超前性。

二是标准明确。《实施意见》确定的摸排范围是在落实中国地震局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实际、征求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后制定,对大型水利设施、超高层建筑等各类重大基础设施摸排范围进行明确,可操作性强。

三是职责清晰。《实施意见》明确了地震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单位的职责分工,有利于健全管理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高效实施。

四是进度合理。《实施意见》规定了重大基础设施地震灾害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分为摸清底数、试点引领、逐步推广三个阶段开展,时间安排循序渐进,符合工作实际,科学合理。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地震监测中心

咨询电话:0531-51708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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