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
问题解答
|
企业数据填报 “一件事” 线上办理渠道有哪些?
|
两种渠道 1.“爱山东”政务服务网站—“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企业一件事”—“企业运营”—“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专区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企业信息填报”—“省统一身份认证方式”登录—“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专区。
|
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申报材料有哪些?
|
无需申报材料,直接登录网站填写。
|
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线下在哪里办理?
|
请查看公司营业执照上的登记机关,按照登记机关选择办事地点: 市级: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1311号8楼连廊817室。 历下区: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39号沿街办事大厅。 市中区:济南市市中区纬一路305号1楼120室。 槐荫区:济南市槐荫区岔路街77号。 天桥区:济南市天桥区东西丹凤街30号207室。 历城区: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33号214室。 长清区:济南市长清区凤凰路4119号一楼101室。 章丘区:济南市章丘区唐王山路961号1楼104室。 济阳区:济南市济阳区永安路3号2楼201室。 莱芜区: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46号10楼1005室。 钢城区: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27号228室。 商河县: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981号4楼信用监管科。 平阴县:平阴县锦东新区原质监大厦6楼603房间。 高新区:高新区工业南路46号405室。 南部山区:济南市历城区宏福路65号1楼大厅。 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济南起步区管委会14楼1423室。
|
企业数据填报 “一件事”包含哪些事项?
|
包含以下十个事项 1.市场监管年报填报 2.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年报填报 3.广告业统计年报(季报)填报 4.地理标志使用人年度产值报告填报 5.税务年度财务报表填报 6.统计报表填报 7.社保信息填报 8.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填报 9.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填报 10.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情况统计
|
企业数据填报 “一件事”咨询电话是多少
|
由于电话较多,请在浏览器输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最下方“业务咨询与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查看。
|
企业数据填报 “一件事”办理时间是什么?
|
线上24小时办理。
|
企业数据填报 “一件事”办理依据是什么?
|
1.市场监管年报填报 设定依据: (1)《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2.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年报填报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1号) 3.广告业统计年报(季报)填报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同意在浙江省和山东省开展广告业统计“多报合一”改革试点的批复》(国市监广复函〔2024〕5号) 4.地理标志使用人年度产值报告填报 设定依据: (1)《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2)《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填报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2023年度报告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23〕1072号) 5.年度财务报表填报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鲁市监信字〔2023〕34号) 6.统计报表填报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2)《工商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统计局关于在企业年报中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226号) 7.社保信息填报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工商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统计局关于在企业年报中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226号) 8.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填报 设定依据: 《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实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8年第9号) 9.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2)《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19年第2号) 10.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情况统计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2)《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协同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
|
企业数据填报 “一件事”的受理条件是什么?或者哪些企业需要进行企业数据填报?
|
1.市场监管年报填报:上一年度12月31日(含)前在山东省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2.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年报填报:在山东省内获得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满一年的企业。获证未满一年的,应于下一年度报送。 3.广告业统计年报(季报)填报:上一年度12月31日(含)前在山东省注册登记且属于广告业年度(季度)统计范围内的规模以上企业和规模以下企业(规模以下企业通过抽样方式确定)。 4.地理标志使用人年度产值报告填报:上一年度12月31日(含)前山东省内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取得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资格的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经营者。 5.年度财务报表填报:上一年度12月31日(含)前在山东省登记注册并办理税务申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主体在电子税务局填报财务报表后,数据依授权共享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无需重复录入。 6.统计报表填报:上一年度12月31日(含)前在山东省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报送女性从业人员等4项统计指标。其中,“四上”企业还需按《统计法》要求通过“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报送有关统计报表。 7.社保信息填报:上一年度12月31日(含)前在山东省参保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主体在电子税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或医保系统申报缴费后,数据共享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无需重复录入。 8.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填报:上一年度12月31日(含)前在海关注册登记或备案的报关单位(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9.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填报:上一年度12月31日(含)前在山东省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10.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情况统计:上一年度12月31日(含)前在山东省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
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和市场监管企业年报(工商年报)的关系是?
|
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是为了减轻企业填报数据负担,将市场监管企业年报(工商年报)、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年报填报、广告业统计年报(季报)填报、地理标志使用人年度产值报告填报、税务年度财务报表填报、统计报表填报、社保信息填报、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填报、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填报、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情况统计等10项内容整合在一起的创新改革。
|
登录系统填写表格时提示是否选择税务系统授权带入(授权共享)是什么意思?
|
市场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填报年报时,可选择是否自动获取税务年报相关信息。选择自动获取的,应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授权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税务年报相关信息。经市场主体授权同意后,省市场监管局通过接口调用的形式获取税务年报中的资产状况信息,相关信息自动代入企业年报的填报环节,确保资产状况信息数据同源,有效规避市场主体信用风险。按照自愿原则,仍支持原有方式报送年报。对选择通过原有方式报送年报数据的市场主体,市场监管部门可根据监管实际,实施重点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