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自2025年1月1日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72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四条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第八十五条办理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业务时,提交的身体条件证明应当由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
需准备的材料 :《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机动车驾驶证原件;申请驾驶证提交身体证明业务的驾驶员,可以到互联网医院驾驶员体检窗口办理,
体检机构地址查询方式:请登录交管12123APP,首页搜索处输入“体检”,点击“驾驶人体检”,根据所持驾驶证的准驾车型(C5或非C5)点“确定”,即可查询济南市互联网医院驾驶员体检机构的详细信息,为避免驾驶员跑空,可以通过信息中备注的电话与体检机构联系,落实准确的体检时间。
根据《全省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2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实施方案》(八)扩大体检医疗机构范围。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体检医疗机构由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扩大到符合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全面推行体检信息网上传输。2020年12月31日前,全面实行体检信息网上传输,停止接受纸质《身体条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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