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237010049300771XN/2025-00058 组配分类: 部门计划及总结
  • 成文日期: 2025-02-07 发布日期: 2025-02-07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供销合作社
  • 标题: 济南市供销合作社2025年监事会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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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供销合作社2025年监事会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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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供销合作社2025年监事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济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总社、省社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在总社、省社监事会指导下和市供销社党组领导下,紧紧围绕“项目提升年”和“拉高标杆、争创一流”总体要求,聚焦推动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主动服务中心大局,创新完善制度机制,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履行好“抓调研、提建议、强监督、促落实”职责,服务保障“12346”工作部署和“三件大事”加快实施见效,努力推动全市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总社成立70周年之际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对监事会工作的领导,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监事会工作,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紧紧围绕供销社中心工作,以高质量的监督、保障、服务,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

二、着力强化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监督。紧紧围绕全市供销社改革发展中心任务,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更好发挥监事会在防范风险、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中的独特作用。突出抓好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总社成立70周年之际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强化对承担市委、市政府和全国总社、省供销社重点工作任务,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市供销社党组、理事会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开展对重点项目建设运营情况的监督,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确保重点工作和重要举措按时完成、取得实效。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推动全市供销社系统成为担当农资流通服务的主渠道、现代农业强市建设的生力军、农村商品市场的“国家队”“三件大事”,紧扣职责定位和主责主业扎实开展监督。

三、着力细化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健全完善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资金审核拨付、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相关要求。推进监督关口前移,对2025年度所有财政资金扶持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加大对重点项目资金使用和各项政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四、着力深化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监督。积极推动社有资产管理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机制,不断提高经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完善出资人监管机制,动态完善联合社出资人监管权力责任清单,规范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运行,充分发挥前置研究和审核把关作用。加强对社有企业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主责主业、落实发展规划、重大投资活动和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监督。加强社有企业财务监督,实行“穿透式”财务监管,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加强审计监督,抓好审计问题整改,强化跟踪问效。建立全市系统社有资产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社有资产实时动态监测。持续开展社有资产清查和合同规范管理,多措并举盘活闲置资产,推动社有企业提质增效、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着力提高调查研究针对性、实效性。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三农”工作大局和深化综合改革、加快高质量发展,按照总社、省社调研课题要求,聚焦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现代流通提质增效,促进社有企业健康发展、基层组织振兴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提高对策建议的针对性、时效性、操作性。探索建立调研成果转化运用工作机制,推动经过研究论证、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调研成果,通过制定规范文件、专项安排部署等形式,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举措,更好服务决策、助力发展。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四下基层”工作方法,积极开展市供销社领导干部联系区县供销社和社有企业工作,充分发挥培养锻炼干部、促进基层工作的作用。

六、着力做好典型经验总结和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及时发现、总结各区县供销社、社有企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提升监督工作质效等方面好的经验做法,积极向全市系统推广、向党委政府和总社、省社报送。进一步加强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督促各级供销社和社有企业广泛参与,充分发挥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和信息员的作用,提升信息报送质量。提升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基层实情,为改革发展出谋划策,提供政策咨询和支持。

七、着力健全监督制度机制。健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监事会与纪检监察、督查、审计、财务等部门协同监督机制,进一步丰富监督内容、改进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加强研究创新、探索实践,优化监督方法路径,健全沟通会商、联合监督、整改落实的程序、标准、流程,完善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监督体系。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借鉴先进经验,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特点的综合监督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提高监督工作成效。

八、着力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加强对系统监事会的工作指导。加强对市社系统监事会的工作指导,落实成员社监事会向上级社监事会工作报告制度,总结推广各区县监事会工作经验,畅通信息交流,推动系统监事会工作规范开展。推动区县供销社按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推动具备条件的基层供销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规范“三会”制度运行。加强对系统监事会工作的指导,推动各级监事会加强人员配备和培养,积极开展理论学习、政策研究、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素质能力。发扬斗争精神,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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