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服务直通车—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备案如何办理?
发布日期:2025-02-08 11:50:31 所属单位: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所属类别:二手车交易

答:根据《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公安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规范二手车流通企业备案推进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的通知》(鲁商字〔2021〕85号)有关要求,

1.备案所需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二手车流通企业信息表(,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生成);(3)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4)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2. 备案流程:1.企业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http://www.mofcom.gov.cn/mofcom/typt.shtml),注册并录入企业完整信息。2.企业持相关资料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备案。3.企业申请材料要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各企业所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将相关资料(通过山东通)报市商务局。4.申请材料经复核符合要求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需到现场查验),市商务局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内予以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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