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一、事项名称
专精特新企业申报
二、工作流程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
1. 企业申报
企业登录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填写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2. 区县初核和推荐
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向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正式行文推荐。
3. 市级复核和推荐
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根据评价标准和区县推荐材料,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向省工信厅推荐。
4. 省级评审和认定
省工信厅汇总后,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专精特新企业申报
1. 企业申报
创新型中小企业登录培育平台,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请复核的填写复核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并按区县要求提交材料。
2. 区县初核和推荐
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查证有关情况后,将推荐汇总表、复核情况汇总表、企业申请书、佐证材料电子版、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报送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
3. 市级复核和推荐
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向省厅推荐。
4. 省级评审和认定
省厅对申报材料组织评审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公布正式认定名单。
(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
1. 企业申报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登录培育平台,填写申请书、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复核企业填写复核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并按照区县要求提交材料。
2. 区县初核和推荐
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实,提出推荐意见,统一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查证相关情况,并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复核情况汇总表、企业申请书报送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对于未推荐复审的企业,要在复核情况汇总表中说明原因。
3. 市级复核和推荐
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向省厅推荐。
4. 省级审核和推荐
省工信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向工信部推荐。
联系电话:51705752
- 热点推荐
-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