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吗?
发布日期:2025-03-10 14:10:58 所属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所属类别:社会事务

答:根据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档案管理有关要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的相关纸质材料要存档管理。申请人通过济南市人民政府一网通办提交申请,经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通过后,自行打印有关材料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存档。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方式将相关材料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不需要到现场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快递给申请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变更、注销等纸质材料均可以按照以上要求办理,不需要必须到现场。咨询电话:0531-68967394、0531-68966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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