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类别:社会事务
答:成立民办高中、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冠名“山东”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可通过济南市人民政府一网通办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申请。成立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民办初中,民办高中、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民办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冠名“济南”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向驻地区县审批部门提出申请。成立民办专科及以上高等教育学校,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咨询电话:0531-68967394、0531-68966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