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类别:信用修复“一件事”
答:需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义务,纠正违法行为;达到最短公示期限,被处以警告、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信息,不予公示,以普通程序作出的对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为三年,其中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消防领域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一年;要公开作出信用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明确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相应责任。